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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泄密知多少

2022年06月06日 14:40  点击:[0]

案例1:某涉密单位微信公众号泄密案

   几年前,某涉密单位微信公众号向订阅用户推送一篇新闻报道,内容涉及一些敏感信息,该信息后来在互联网上被广泛传播,造成严重后果。经查,微信公众号的主管部门该单位新闻事业部记者沈某到某下属涉密单位采访,该下属涉密单位宣传干部岳某在未经批准、未经填写宣传报道审批单的情况下,向沈某提供了内部工作稿件参考。沈某根据该内部工作稿件撰写了有关新闻报道,提交给微信公众号的编辑赵某审阅。赵某收到沈某的稿件后,表示微信公众号的文章要更具有原创性和稀缺性,要突出与同类报道的差异性,要求沈某提供更为详细的素材。沈某便根据其要求,将内部工作稿件中涉及的敏感内容添加到新闻报道中。经新闻事业部业务主管王某、负责人宋某终审后,通过微信公众号对外发布。从采编、编辑到终审,有关人员均未向下属涉密单位核实该内部工作稿件是否经过保密审查,是否可以对外公开,而是过于自信地认为可以公开。经鉴定,新闻报道中引用的工作稿件内相关内容属于国家秘密。事件发生后,有关部门给予上述责任人员严肃的党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

   案例2:某涉密企业微信公众号涉密案

   前些年,某涉密企业微信公众号发布一篇该企业工作材料,其中涉及重要涉密内容,该信息此后被大范围转载,造成严重后果。经查,微信公众号的主管部门该单位宣传部为做好企业某项工作的宣传,负责人苏某从公司政策研究室主任方某处领取了一份公司内部工作报告参考。该报告是某涉密报告的删减版,虽然删除了主要的涉密内容,但仍含有少量涉密及敏感信息。交接时,方某告知苏某只能作为内部工作参考使用。随后,苏某将该工作报告交给微信公众号负责人饶某,用于报道该项工作参考。饶某将该报告交给记者元某,安排其撰写相关报道。随即,元某参考该内部工作报告内容,撰写了有关宣传报道,报送饶某审查。饶某审核签署不涉密的意见,并安排在微信公众号中予以公开。经鉴定,有关报道中引用的工作报告内相关内容属于国家秘密。事件发生后,有关部门给予上述责任人员严肃的党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

   案例3:某新闻媒体微信公众号涉密案

   前些年,某新闻媒体记者黄某在一微信群中,发现网名傅某发布了一张标密文件的照片。黄某没有依法向有关部门报告,反而觉得是一个很好的新闻线索,遂将该照片上的内容整理成为一篇新闻报道并附上该照片,未经审查发送到该媒体的微信公众号中,造成泄密范围进一步扩大。另一新闻媒体在上述媒体的微信公众号中看到此文后,经该媒体公众号频道副主任李某、主任王某审核后,对全文进行了转发。事件发生后,有关部门对黄某、李某、王某作出降级降职处理,并处以经济处罚,对黄某所在的新闻媒体副总裁张某作出经济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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