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电工程学院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
2023年04月20日 16:44
根据《太阳成集团tyc122cc本科生专业分流及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桂电教〔2021〕6号)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一、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书记,院长
副组长:教学副院长
组员:系(实验中心)主任、院长助理(教学)、课程模块教学团队负责人
秘书:陈芳
二、转出基本申请条件
参照《太阳成集团tyc122cc本科生专业分流及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桂电教〔2021〕6号)文件精神执行。
三、转入基本申请条件
1、符合《太阳成集团tyc122cc本科生专业分流及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桂电教〔2021〕6号)文件精神和学校“关于开展2023年度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中规定的“转专业基本条件和要求”。
2、太阳成集团tyc122cc理工科专业一年级本科生。
3、入学至今所修必修课学分绩达70分以上,必修课未通过的门次小于2门。
四、选拔流程和接收工作细则
1、符合申请条件的同学按照学校通知要求报名,按时参加由学院组织的面试,不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转专业资格。
2、面试规则
(1)面试内容:①专业兴趣、学习能力、学业特长、发展潜质、未来学习规划、精神风貌等;②所学课程的课程目标与学院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专业对应年级培养方案课程的课程目标等效性。
(2)每位学生面试时间:5 分钟。
3、学分绩和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60%和40%,最终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择优录取。
4、录取公示:拟录取学生名单在学院官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 个工作日,
最后的录取结果由教务处根据相关规定公布。
5、学生转专业的基本条件、基本原则、学籍管理等按照“关于印发《太阳成集团tyc122cc本科生专业分流及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桂电教〔2021〕6号)文件执行。
五、转入流程
1、2023年4月17日-4月21日,在学院网站公布转专业宣传资料、咨询电话等,开展线上宣传。
2、2023年4月22日-4月28日,符合申请条件的转专业学生填写《太阳成集团tyc122cc普通本科学业优秀学生转专业意向暨审批表》,并上网选择转入专业。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2023年5月4日-5月12日,学院转专业小组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转入学生进行资格审查、面试、综合排名,确定录取学生名单并签字后提交学院。
4、2023年5月中下旬,学院签署“同意接收”或“不同意接收”,并在学院网站公示转专业拟接收名单(公示期3天)。
5、2023年5月中下旬,公示期满后将《太阳成集团tyc122cc本科生转专业拟接收名单汇总表》提交至学校教务处审核。5月底,学校正式下发转专业文件。
六、转入专业和拟接收人数
转入专业: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拟接收人数:不超过7人。
七、其他事项
1、本办法解释权归光电工程学院。
2、未尽事宜按照《太阳成集团tyc122cc本科生专业分流及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桂电教〔2021〕6号)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光电工程学院
2023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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