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成集团tyc122cc光电工程学院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标准 (试行)

2022年06月13日 14:53 

第一章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和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的通知》、《关于印发〈太阳成集团tyc122cc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加强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以下简称“硕导”)队伍建设,更好地发挥导师立德树人作用,提高学校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专业学位硕导推荐名单,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硕导资格。

第二章遴选条件

第三条  政治素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具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依法履行导师职责。不得有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损害党和国家形象、背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言行。

第四条  师德师风。须严格遵守《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等文件要求,对存在师德师风问题的申请者,实施一票否决。

第五条  学术水平。申请专业学位硕导应具有一定的专业理论水平或工程实践经验,应有在行业产业锻炼实践半年以上或主持行业产业课题研究、项目研发的经历。近5年,作为第一完成人发表过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或作为主要完成人获批过授权发明专利1项及以上,或取得过有影响力的标志性成果等。

第六条  职称和年龄要求。一般应具有正高级职称、或具有硕士学位和副高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年龄在55周岁及以下,身体健康,能胜任硕士研究生指导工作。

第七条  育人能力。专业学位硕导须依法履行导师职责,将专业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有机融合,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实践者;须增强育人的使命感和责任感,牢记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既做学业导师又做人生导师,不断提升自身在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学术创新培养、实践创新训练、学术诚信践行等方面的能力。

第八条  教学和指导经验。为本科生或硕士生讲授过本专业的基础课或专业课,且教学质量良好。

第九条  培养条件。专业学位硕导应有足够的科研经费支持,须积极为研究生培养创造条件,定期对研究生开展指导。

第十条  满足专业学位硕导遴选条件的也可同时申请学术学位硕导。

第三章  遴选程序

第十一条  凡申请专业学位硕导遴选的人员,必须参加由研究生院组织的“硕导岗前培训班”的学习和考核,成绩合格后方可申请硕导遴选,成绩当年有效。

第十二条  申请者向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出申请,填写有关申请表,并按规定提交相关附件及证明材料。

第十三条 学院负责审核申请材料,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学校和学院硕导遴选办法,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确定硕导推荐名单,并将推荐名单和相关材料进行公示,公示后将名单报送研究生院。

第十四条  研究生院对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报送的名单进行公示,公示后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

第十五条  专业学位硕导岗前培训和遴选工作原则上每年组织一次。

第四章外单位调入我院的专业学位硕导资格认定

第十六条  已具有外单位专业学位硕导资格的调入人员,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批,确定专业学位硕导资格后,报研究生院备案。

第五章兼职导师遴选

第十七条  校外兼职专业学位硕导的遴选条件和遴选程序同校内人员,参照上述条款执行。

第六章

第十八条  对申报材料中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出,取消申请人的申报资格,五年内不得再次申报。

第十九条 本办法与上级文件不一致时,以上级文件为准。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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