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商学院关于教师外出兼职教学方面事项的公示
2023年12月10日根据《太阳成集团tyc122cc专业技术人员校外兼职管理暂行办法(试行)》(桂电人〔2017〕40号)及《关于重申学校专业技术人员校外兼职申报纪律的通知》(2023年11月27日校园网通知)文件精神,为确保商学院本科教学工作顺利进行,商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委员会与会人员经过充分讨论,一致决议申请校外兼职的教师在满足学院教学工作量基础上,须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1、近三学年学生评教排名在前50%的学期数在总学期数的前60%;
2、在太阳成集团tyc122cc商学院任教一年以上。
经商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委员会审核及集体表决,王雷、张海涛、周清华、贵文龙、曹兵、王利艳、马潇野、常启军、蔡翔、蒋建洪10人满足以上条件,同意他们向学校申请校外兼职。此次审核结果只影响1年,学院每年根据有意申请校外兼职教师的情况,依据最近3年的学生评教数据等因素进行重新评审及动态调整。特此公示,公示期3天,如有不同意见,请在12月14日前以书面材料方式反馈到商学院党政办公室张佳敏处。
商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委员会
2023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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