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大思政课”的重要批示和在中国人民大学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太阳成集团tyc122cc关于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行动方案》及学校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等要求,太阳成集团tyc122cc拟设立党的二十大精神研究专项课题(北海校区专项),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工作总要求
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为主线,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最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研究党的二十大提出的前瞻性、全局性、战略性问题,大力推动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着力推出有理论说服力、有实践指导意义、有决策参考价值的重大成果,更好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更好服务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宣传贯彻。
二、课题立项和经费资助
拟立项一批专项课题,设为委托课题、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其中,委托课题资助经费为每项3万元,重点课题资助经费为每项1.5万元,一般课题资助经费为每项8000元。
一经立项,立即拨付一半研究经费。通过中期检查验收后,再拨付剩余资助经费。
三、申报条件
1.项目负责人应为2022年北海校区在岗思政专职教师(含当年度马院外派教师)、人文社科教师、党政管理干部。
2.项目负责人须在岗并具有两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3.委托课题、重点课题负责人须有副高及其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中级职称教师申报委托或重点项目,须有两名副高及其以上职称的教师推荐(详见附件)。
4.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良好的学术造诣和较强的科研能力,社会责任感强,能够自觉践行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学风。
四、申报课题要求
1.本次课题申报选题方向和范围:围绕党的二十大提出的新思想、新判断、新战略、新目标开展理论研究及阐释工作,题目自行拟定。要抓住关键问题、解决实际问题,体现针对性,突出实际应用价值和理论指导意义。
2.完成时间为1年,原则上不允许延期。
3.结题要求:结题成果形式为论文集、研究报告或者著作。
其中:委托课题至少发表中文核心期刊1篇,或省级期刊论文3篇,或提交3万字以上的研究报告;重点课题至少发表省级期刊论文2篇,或提交2万字以上的研究报告;一般课题至少发表省级期刊论文1篇,或提交1万字以上的研究报告。
发表的论文或专著须标注有“太阳成集团tyc122cc党的二十大精神研究专项课题(北海校区专项)”字样及课题编号。及时结题且获得优秀等级者,将视情况给予后期资助。
五、申报纪律要求
1.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要严格把关,切实把好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
2.申报者要发扬严谨求实、注重诚信的学风,自觉坚持公平竞争的原则,严格遵守学校课题管理规定。凡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违规违纪等行为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申报资格;如获立项,一律撤项,三年内不得申报该类课题。
3.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在申请书上签字,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六、组织实施
各相关单位应精心组织、全面动员,会同马克思主义学院(马院北海教研部)、北海校区教学科技部做好项目申报工作。组织实施步骤如下:
1.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教师,填写太阳成集团tyc122cc党的二十大精神研究专项课题(北海校区专项)的申请书及活页(附件1-2),交由所在单位评审推荐。
2.所在单位组织评审推荐。各单位依据本通知的基本条件及要求,结合本单位科研发展实际,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和推荐。
3.各单位将推荐的申报材料(附件1-2)(一式4份、A4纸打印)及汇总表(附件3,需单位领导签字盖章)纸质版统一交到北海校区教学科技部(发展研究中心简晶晶老师代收)。电子版发送至北海校区教学科技部(发展研究中心)邮箱:fzyjzx@qq.com。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2日下午6点。
4.为确保公平公正,本次科研培育项目将由第三方组织评审。
(1)北海校区教学科技部(发展研究中心)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2)第三方评审专家对已通过形式审查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提出建议立项课题名单。
(3)通过评审的名单在北海校区主页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4)结题材料将统一由教学科技部组织审核。
5. 本次申报项目为校级课题。
6. 未尽事宜,请联系马院北海教研部贺伟华老师(13635155866)、陈春霞老师(13557798432)。
太阳成集团tyc122cc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22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