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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教学任务安排的通知
2022年12月09日 14:58      浏览:28

各学院:

为做好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课程安排和选课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程设置:对照各年级各专业培养方案的课程和学时要求设置下学期课程,并安排任课教师、授课时间和最大选课人数。

二、排课要求:

1、任课教师要求:硕士研究生课程任课教师应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博士研究生课程任课教师应具有教授职称或同时具有博士学位及副教授职称。

任课教师须按照课程教学大纲要求,将分课时的教学内容、授课形式、授课场所等报学院批准,由学院建立课程教学档案。

2、授课时间安排:建议课程按上、下半学期进行设置(1-9周为上半学期、10-18周为下半学期);课程尽量排在周一至周五,学位课尽量安排在上午,原则上晚上和周末不安排思想政治理论课必修课;应避免课时安排过于集中,课程可4小节连排,但同一课号每天最多不能超过4小节。

3、最大人数设置:专业课的课堂容量一般不超过100人。

4、教室安排:教室由研究生院培养办负责安排。因不安排教室,研究生无法选课,所以首次安排教室将使用虚拟教室,选课结束后,再根据最终选课人数安排实际教室。

课程选课人数若少于4人则不予开课。若选课人数为4-6人,则由所在学院开会讨论决定,确需开设,可改为辅导课。

5、教材征订:学院落实每门课程所使用的教材,填写附件2《2023春季学期研究生教材使用一览表》,按教材科要求提交给教材科。课程参考教材优先选用近三年出版的省部级以上规划教材。

三、排课进度安排

第15周:马克思主义学院落实公共思政课任课教师和上课时间,录入研究生管理系统。

第16周:各学院落实专业课任课教师和上课时间,确定参考教材,在研究生管理系统设置课程并录入任课教师和上课时间。

第17周:研究生院安排教室。

第18周:研究生选课。

四、特别提醒:

1、课表编排时应避免与任课教师其它课程冲突,排课前务必与任课教师协调好上课时间,课表排定后请学院通知任课教师及时查看课表,有问题及时调整,待课表确定之后,不允许随意调停课。

2、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经教师申请,学院批准,安排适当课程实行全线上教学或线上线下结合教学,线上教学班的选课人数限额可适当增加。

3、包含课堂教学和实验室教学的课程,在系统排课时请分时段安排,并在备注写明实验室地点。

研究生院

2022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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