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教高〔2020〕3号)要求,把思想政治教育贯穿人才培养体系,强化课程育人导向,充分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育人作用,巩固和提升太阳成研究生课程思政建设水平,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全区高校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和课程思政示范基层教学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桂教高教〔2023〕22号)精神,决定开展2023年度区级研究生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和课程思政示范基层教学组织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工作目标
通过选树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和课程思政示范基层教学组织,发挥典型示范的引领带动作用,深入推进研究生课程思政建设理论与实践工作,进一步提升“课程思政全覆盖,三全育人显实效”的良好氛围,夯实完善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格局。
二、 申报范围、类型
(一)课程思政示范课程
1.申报范围
已获得立项的校级研究生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已获评为自治区级课程思政示范项目的课程,不得重复申报。
2.课程类型
(1)公共基础课程
(2)专业教育课程
(3)实践类课程
3.申报材料
(1) 申报课程的课程大纲、教案、教学课件以及必要的教学案例等课程资源。
(2)提供教学视频两段:
课程思政融入的说课视频(15 分钟);
教学实录(40分钟) ;
视频制作与教学设计模板分别见附件3、附件4。
(3)自治区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申报书(附件5)。
(4) 自治区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申报汇总表(附件6)。
(5) 由教指委、行指委推荐的课程需提供教指委、行指委推荐函。
(二)课程思政示范基层教学组织。
1.申报范围
成立2年以上的各类基层教学组织均可参与申报(需提供基层教学组织设立的校级文件)。
2.申报类型
(1)课程组;
(2)教学团队;
(3)教研室;
(4)其他。
3.申报材料
(1)广西高等学校课程思政示范基层教学组织申报书(附件7)及佐证材料汇编。
(2)自治区级课程思政示范基层教学组织汇总表(附件8)。
三、推荐数量
研究生院将择优推荐区级研究生课程思政示范课程1门、研究生课程思政示范基层教学组织1个。
四、材料报送
示范课程、示范基层教学组织申报材料的纸质版一式2份请各学院审核后,于6月12日前交研究生院培养办,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77960865@qq.com。
附件2-8.doc
研究生院 2023年6月2日